关于开展推荐遴选 “2017年度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3 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各县(市、区)工信委、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共青城市科工委、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
为贯彻我市“新工业十年行动”发展战略,激发广大企业领军人物的创新创业激情,促进全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鼓励和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军人物,根据《关于印发推荐遴选“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工信字[2016]80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 “2017年度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推荐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17年度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共推荐遴选10名,各县(市、区)工信委负责推荐本地区企业领军人物,每个县(市、区)限推荐2-3名;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限推荐1-2名。
二、推荐材料
“2017年度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 推荐遴选活动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三、推荐要求
按照《关于印发推荐遴选“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附件2)的具体推荐要求,择优推荐;要求提供的推荐材料实事求是、数字真实准确(2017年度经济指标可用预测数)。
四、推荐程序
(一)参加推荐遴选的对象填报推荐遴选活动申报表并报送各县(市、区)工信委或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
(二)各县(市、区)工信委或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审核后向推荐遴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工信委)推荐;
(三)推荐遴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工信委)对参评对象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四)召开推荐遴选活动组委会会议,对候选人名单进行投票表决,产生“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公示名单;
(五)“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公示名单产生后,组委会将在媒体和网络上发布公示名单,公示如无异议,由组委会报市政府审定;
(六)邀请市领导、市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代表举行授牌仪式并对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五、推荐时间
各推荐单位请于2017月11月30日前,将书面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并签署意见后,报送推荐遴选“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电子文档同时报送,逾期概不受理。
文件通知及电子表格请在市工信委网站(www.jjciit.gov.cn)公告公示栏中下载。
联系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16号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二楼B232室(市工信委企业协调科)
邮 编:332000 联 系 人:李瑞清、余龙军
联系电话:8211536 电子邮箱:8211536@163.com
附件:1. “2017年度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 推荐遴选活动申报表
2. 关于印发推荐遴选“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1:
“2017年度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推荐遴选活动申报表
姓 名:
所在企业:
所属行业:
现任职务:
推荐单位:
“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 推荐遴选活动组委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
填 表 说 明
1、此申报表填报内容需打印或用钢笔正楷书写,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2、候选人有关获奖及成果材料需附证书复印件。
3、申报表一式二份,报送前需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及推荐单位印章,于2017年11月30日前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
4、候选人主要先进事迹(2000字以内)请附电子文档。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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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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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日 |
相 片 (一寸免冠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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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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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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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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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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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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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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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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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 时间 |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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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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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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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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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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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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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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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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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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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其 本 情 况 |
企业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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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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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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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设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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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平均职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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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平均收入(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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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是否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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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是否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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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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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或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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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市场份额(%) |
省内市场 |
国内市场 |
国际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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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 企业 近两 年经 营业 绩 |
指标名称 |
2016年 |
201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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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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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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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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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总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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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 营管理业绩 |
内容包括本人在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管理、科技创新、提高职工待遇、公益事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及社会责任等方面作出的突出贡献及产生的重大影响。(另附A4纸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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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2年个人及企业获奖情况(国家、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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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材 料 |
1、 一寸免冠照片2张; 2、 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近两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4、 获得国家及省市级奖项相关证书复印件; 5、主要经营管理业绩材料(20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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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当地统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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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国税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当地地税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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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中共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江市商务局
九工信字〔2016〕80号
关于印发《推荐遴选“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
人物”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组织部、工信委、人社局、商务局:
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新工业十年行动的决定》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关于推荐遴选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九江市委组织部 九江市工信委
九江市人社局 九江市商务局
2016年10月8日
推荐遴选“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
活动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推进“五大九江”建设,实施新工业十年行动战略,打造长江经济带重要中心城市,激发广大企业领军人物的创新创业激情,充分发挥企业领军人物在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和表彰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领军人物,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新工业十年行动的决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九江市‘新工业十年行动’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推荐遴选活动。此活动将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程序和方式,推荐遴选出十位具有时代先进性、事迹典型性、行业代表性的优秀企业领军人物。
二、活动组织
组成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相关职能部门等为成员的推荐遴选 “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具体负责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的具体推荐遴选工作。
三、推荐名额
“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每年遴选一次,每次遴选10名,各县(市、区)工信委负责推荐本地区的企业领军人物,每个县(市、区)限推荐2-3名;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限推荐1-2名。
四、推荐范围
以我市“五大主导产业及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兼顾其他行业。
五、推荐要求
(一)被推荐的企业领军人物所在企业,必须在本市依法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所有制形式不限;
(二)被推荐企业领军人物必须在企业中连续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现职董事长、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经理、厂长等)原则上满2年,同一企业限推荐1人;
(三)被推荐企业领军人物应具有良好的品行,突出的创业、创新实践,先进的管理理念。所领企业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在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业绩突出;在所在行业和企业发展过程中,勇于开拓、率先垂范、积极进取、发挥重大引领作用;能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诺履约;劳动关系和谐,并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且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四)被推荐的领军人物所在企业原则上应具备以下生产经营业绩:企业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纳税总额等指标在本行业中居于领先地位;
(五)企业近两年未发生重大环境、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失信、劳资冲突、拖欠职工工资事件。
六、活动内容
(一)制订方案及前期筹备
(二)印发评选文件通知,发动社会各界推荐
(三)组委会办公室收集、整理、汇总形成遴选结果
(四)组委会办公室组织推荐遴选活动组委会成员,推荐产生公示名单
(五)公布公示名单并公布其主要事迹
时间安排:每年未12月份至次年3月份
七、人选确定
(一)“九江市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公示名单产生后,组委会将在媒体发布公示名单及提名者简要介绍,公示如无异议,由组委会报市政府审定;
(二)邀请市领导、政府相关部门、新闻媒体、行业协会、商会、企业代表举行授牌仪式;并对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及其先进事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八、政策待遇
(一)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将列入市“双百、双千”人才工程,并享受相应的人才资金支持,已入选的,不再重复支持,但可根据时段延长,并可按较高的标准予以资金支持。
(二)十大企业领军人物申报市重点科技专项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申报各类科技项目、产业化项目和技改工程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立项;
(三)十大企业领军人物申报工业和信息化各类扶持资金(包括技改资金、节能资金、两化融合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安排;
(四)组织十大企业领军人物参加国内外高级人才培训和考察学习,不断提高企业领军人物的经营管理水平。
抄报:市委书记杨伟东,市长林彬杨,市委副书记熊永强。
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