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推我市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的对策

发布时间:2013-03-12 来源: 【字体:

  关于助推我市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的对策

  九江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关乎国计民生,关乎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关乎九江赶超发展和争得应有地位目标的实现。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影响持续、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形势,去年11月份,市政协副主席朱忠玪带领市政协调研组深入部分县区,就中小微企业生存与发展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现根据这次专题调研结果,结合市工商联掌握的情况,就如何助推中小微企业走出困境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

  全市中小微企业存在分布行业广泛、就业人员众多、影响因素复杂等特点,其发展现状可用三句话来概括:一是总体上呈逆势上扬之势。在宏观经济从紧和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我市大力实施“强工兴城”、沿江开发战略,鼓励全民创业、返乡创业,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全力推进产业集聚,促进中小微企业总量进一步扩大,主体地位不断提升。截止去年11月份,全市中小微企业总量达2.66万户,注册资金732.8亿元,解决社会就业50.03万人;个体经营户15.14万家,从业人员53.2万人;上交税金106.38亿元,同比增长33.8%。全市企业户数和就业人数的90%、税收增长的80%、工业总量的70%、财政收入的60%均来自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二是发展中有艰难之境。受国际国内市场的影响,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企业利润率下降,大批出口型企业受阻,中小微企业的整个发展形势并不容乐观。其现状表现为“三低”:产业层次低。存在着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的“三多三少”现象。管理水平低。大多实行家庭式管理、家族式经营,经营粗放,管理滞后,难以抵御危机风险。企业利润低。产品销售日益困难,原材料、用工成本普遍上涨,由于上下游共同挤压,造成企业利润不断下降。有些资金链、产业链断裂,有少数企业难以维系,一些企业在亏损中还继续维持生产。受国际国内经济严峻形势的影响,我市有近680家企业停产或倒闭。三是外部因素上存制约之弊。当前制约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因素很多,既有国际宏观因素的影响,也有企业存在的自身问题,就目前而言,我们感到影响最大的还是来自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因素,其突出有:融资渠道不够畅通。银行贷款门槛提高,借贷手续繁、时效慢、额度小。政务环境不够优化。各地还不同程度存在重大企业轻中小微企业、重招商引资轻环境建设、重审批轻服务、重收费轻办事的现象,一些部门对中央、省市政策文件的执行存在“折扣”、“缩水”现象。服务体系不够健全。企业发展所需的社会化服务机构不健全,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全市从事中小微企业服务的专业综合服务平台只有15家。服务职能不够明晰。缺乏一个对中小微企业发展进行合理规划、扶持、协调和服务的专门管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对中小微企业的管理职责界定不清,口径不一致,政令不统一,导致企业无所适从。

  二、促进我市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实现九江赶超发展,既需要有“顶天立地”的大企业,也需要有“铺天盖地”的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总量的扩张,继而做大做优,走集约化、产业化发展道路,是世界各地经济发展的规律。就我们所知,在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全国略2/3的省、市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对中小微企业实施帮扶工程。如赣州市制定32点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微型企业的财税、金融和土地支持力度。要实现决战工业6000亿目标,争得九江应有地位,我们需要借鉴外地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引导和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健经营、增强盈利能力和发展后劲。为此,我们建议:

  1、加强引导和政策扶持。各地各职能部门要把引导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摆上议事日程,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要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做到“六个”放宽,即放宽企业名称条件、放宽企业出资方式、放宽企业经营范围核定、放宽企业住所要求、放宽企业注册资本到位期限和放宽企业逾期办理营业期限变更登记。要细化产业目录,引导企业围绕投资方向进行集聚。设立我市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重点扶持3-5个产业集聚效益明显、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产业集群,不搞“天女散花”。建议市政府尽早出台贯彻国发〔2012〕14号、赣府发〔2011〕30号文件精神的具体配套实施意见,市发改委、工信委、财政、国税、地税等相关部门,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2、帮助拓宽融资渠道。市内各银行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确保年新增中小微企业贷款总额不低于全部代款总额的1/3,其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平均增速。要适度下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权限,建议市政府设立“金融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奖励基金”,每年对全市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大的金融机构进行评选奖励。做大做强信用担保体系,建立风险补偿激励机制,支持民营资本进入担保领域,对涉中小担保贷款新增额的1%给予财政风险补偿。要推动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发展资金,摸索推广“三集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集合信托)工作。要培育中小微企业产权交易市场,探索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的专项产权交易和流转服务平台。

  3、创新创优发展环境。建议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梳理各部门设定的市场准入和前置审批项目,简化手续,取消不合理收费,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要组织财政、国税、地税务等相关部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抓好国家、省、市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科技、公安、监察、国土、人社、商务、税务、工商、质监、银监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建议市政府把服务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市工业考评内容,加大分数权重。

  4、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议在每个县(市、区)建立一个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要加大力度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科技产业孵化基地,力争我市每年新增1个国家级科技创业示范基地和1个省级科技创业孵化基地。要整合 “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等各种培训资源,为中小微企业开展员工综合素质培训提供支持。要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支持中小微企业以产品、产业等为纽带组建商会协会,引导商会加强培训、融资、维权、人才、信息等五大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商会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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